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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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知
来源:工程处     发布时间:2015-01-14     作者:佚名   点击量:次     分享到: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处室:
    2014年12月29日,清华附中在建工程坍塌,造成10死4伤;吉林长春发生火灾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巨大经济损失;2015年元月1日,上海发生踩踏事件,死亡36人。一系列安全事故发生后,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,多次做出重要批示,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。为切实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,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,管理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即日起,机关各处室、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范围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。
    二、从2015年元月开始,各分管领导、各处室、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;管理局每季度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。如遇突发事件,或特殊时期,管理局将随时安排组织检查。每次检查后机关各处室、局属各单位必须填写好安全生产评估表,签字齐全,按时交局安监办(各企业的催交工作由经营开发处负责)。
    三、几点要求
    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处室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,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,加强组织领导,周密安排部署。要严格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、“有岗必有责”的原则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层层分解下达安全目标任务,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。
    (二)突出重点,强化措施。各处室、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,对本单位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,消除所有隐患,不留死角。按照“检查要认真,整治要坚决,成果要巩固,隐患要杜绝”的要求,确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,加强治理措施,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各单位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,参加安全培训,做到持证上岗。
    (三)即查即改,落实责任。各处室、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,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。对查出的问题,要进行切实整改,彻底消除事故隐患。
    (四)强化督导,确保实效。各处室、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,在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的同时,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,确保隐患排查取得实效。
    (五)管理局将对每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,并纳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考核。
 
附件:1、安全生产检查统计与整改反馈表
            2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检查统计与整改反馈表
 
 
 
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
2015年1月9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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